关于做好2020年寒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黄梁发布时间:2019-12-20浏览次数:1009

关于做好2020年寒假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校长办公会议精神,现将本学期末和寒假期间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学生1月15日(周三)考试结束,16日(周四)开始放假,2月23日(周日)返校报到,24日(周一)正式上课。

两校区学生宿舍1月18日9时起封闭,2月21日12时起开放;学生食堂1月18日午餐后关闭,2月21日午餐开始营业。

2. 教师1月17日(周五)开始放假,2月17日(周一)起上班;机关、后勤单位及中层以上干部1月18日(周六)至2月15日(周六)期间实行轮休,2月16日(周日)起上班。教工食堂2月16日起营业。

3.省教科院放假时间自1月20日(周一)至2月7日(周五),2月10日(周一)起正常上班。

4. 校办企业放假时间按企业管理办法执行。

二、本学期结束工作

1.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和学期结束工作。

2.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对所属卫生包干区、办公室、宿舍、教室等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

3.做好安全工作。切实做好防火、防冻、防盗、防事故工作,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寒假安全教育。

三、寒假工作

1.做好走访慰问工作。放假前后,各单位要对生病、生活困难教职工和离退休老同志进行慰问。院领导将组织走访慰问活动。

2.寒假期间设总值班室负责处理全院日常事务,总值班室设在草场门校区教育科研楼607室,电话:025-83758111。石湫校区设安保、后勤值班,负责校区安全工作。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工作任务安排好值班。中层干部离宁出差、休假、探亲、旅游,应向分管领导和总值班室报备。

3.石湫校区1月18日—2月15日期间封闭。确需出入校园的,须向总值班室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时间出入。

4.做好外省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的考务安排、人员接待等工作,确保各项考试规范、安全、有序进行。

5.高度重视并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各校区要加强对校园重点部位的巡逻执勤和监控,确保安全。加强对外来人员进出校门的检查,门卫和各级值班员要加强防范、提高警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6.认真做好寒假期间自来水管线的防冻及扫雪工作。后勤处要认真做好工作预案,落实工作任务,做好人力、物力准备。

7. 2月18日上午9:00在石湫校区召开党委常委会。

8. 2月21日上午9:00在石湫校区召开党委全委(扩大)会。参加人员为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全体中层干部、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会期半天。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