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十三五”省重点学科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黄梁发布时间:2018-10-31浏览次数:1145

各省重点学科负责人:

      为加强省重点学科建设管理,推动省重点学科提升建设水平,省教育厅定于近期开展“十三五”省重点学科中期检查工作(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十三五”省重点学科名单的通知》公布的立项学科。我校为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生物学三个一级学科。

二、检查内容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十三五”省重点学科名单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十三五”省重点学科项目任务书制订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研函﹝2017﹞2号)要求,对照各立项学科《任务书》,检查立项以来各学科在优质资源建设、创新团队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的建设成效和任务完成情况,以及本单位对各重点学科政策、资源、经费等方面的支持情况。

三、工作程序

(一)校内自查。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学校组织省重点学科开展自查工作。由相关学科填写《“十三五”省重点学科建设情况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下称《中期检查报告》),学校对《中期检查报告》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后报省教育厅。

   (二)专家评议。省教育厅组织材料初审和公示。在材料初审通过的基础上,组织同行专家对各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进行评议,给出专家评议结果。

   (三)公布结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公布检查结果,并依据检查结果下达奖补经费。

四、检查结果

(一)中期检查结果分为“优秀” “良好” “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获得“优秀”等级的学科数量为参评学科数的20%左右。

   (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对中期检查获得“优秀”等级的学科给予经费奖补;对中期检查被评为“不合格”等级的学科,将约谈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和学科带头人,责成整改,加强建设。

五、工作安排及材料报送

1. 各学科负责人首先根据《“十三五”省重点学科中期检查操作指南》(附件3),熟悉和登录“江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http://jsxw.jse.edu.cn,账号和密码另行通知),了解《中期检查报告》网上填报的相关操作和具体要求。

      2. 11月8日前,各学科负责人填写《中期检查报告》,登录我校综合信息平台(http://kyc.jssnu.edu.cn/),上传《中期检查报告》电子版至相应栏目,同时报送两份纸质版至科研处(教科研楼1217室)。

      3. 11月9日——11月12日,学校对《中期检查报告》进行审核,各学科根据审核意见完善资料并进行网上填报(含中期检查报告和支撑材料)。

      4. 11月13日前,各学科将定稿的《中期检查报告》纸质版1份,支撑材料1份报送科研处备档。科研处将信息汇总并上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过琳,电话:83758262

  

附件:

           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十三五”省重点学科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 “十三五”省重点学科建设情况中期检查报告

   3. “十三五”省重点学科中期检查操作指南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