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苏省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黄梁发布时间:2018-03-19浏览次数:1125

关于开展江苏省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江苏二师科字〔201813

各院部、部门:

江苏省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申报工作预计将于今年5月份进行。为进一步提高我校高级别科研成果奖的申报数量、质量及获奖率,科研处即日起启动江苏省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预申报工作。请各院部部门广泛动员,认真落实。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往年评奖规律,推算今年报奖范围应为201311日至20171231日期间发表(出版)或完成的成果。包括:公开成果——在有统一刊号(ISSNISBNCN)的报刊发表、出版社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的学术著作(含专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译著等)、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和普及读物。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公开发表、出版的上述成果。

二、预申报要求

申报人员准备申报成果原件、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其中外文成果须附该成果的中文全文翻译及其真实性、准确性的保证说明;论文复印件须包括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以及有关该项成果的评价、证明材料。

三、预申报流程

1. 申报人员请认真填写往年的《申报表》(附件1)。

2. 登录我校综合信息平台(http://kyc.jssnu.edu.cn/),在文件上传栏目中,上传《申报表》的电子文档至相应位置。

3. 申报人员将申报表一式2份、成果原件1份、副本1份以及有关该项成果的评价、证明材料1份报送科研处(教科研楼1217室)

4. 预申报截止时间:330日。

四、专题辅导及研讨

科研处将根据预申报人员的名单顺序优先安排有关专家进行专题辅导。

五、科研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过琳,电话:83758262

 注:以上内容均根据往年申报要求提出。本年度具体申报要求需待今年的正式评奖通知下来后另行通知。

 附件1: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往年申报表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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