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教学质量动态监测,实现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良性互动,及时客观地了解任课教师教学、学生学习成效,以及师生间关于教与学的具体意见和建议,我校决定开展本学期教师评学、学生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
1.教师评学时间:2019年7月1日至7月31日
2.学生评教时间:2019年6月14日至7月12日
二、评价主体
1.教师评学: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所有专职、外聘任课教师(英语分层教学、体育选修等非自然班级授课教师也需对各自的教学班级进行整体评价)。
2.学生评教:全体在校生(含应届毕业生)。
三、评价组织
本次评学评教工作以各学院为单位,由分管教学院长负责,主要组织人员为教学办公室主任、教务员、班主任和各班教学信息员。
四、评价程序
1.各学院对全体师生进行评学评教工作动员,保证参评率,参评率与学院年度考核挂钩,评教结果与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核关联。
2.各学院向全体师生解释评价标准,介绍评价办法(详见附件),保证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各学院组织师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学评教工作。
五、注意事项
1.本次评学评教工作在我校综合信息平台上开展,课程等基础数据节点读取自各学院排课信息,请学院务必保证排课信息完整准确。
2.评学评教数据是教学质量监测的重要资料,请各学院充分动员师生参加,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漏评、错评,保证参评率。
3.各学院组织师生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本学期评学评教工作,逾期系统将不再开放。
4.未参加本学期学生评教的同学,将影响成绩查询和下一学期网上选课等。
5.评学评教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与教务处评估科(教学楼400)联系,电话:025-83758527。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