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第二师范学院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苏师院教〔2016〕14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江苏第二师范学院重点专业的通知》(苏师院教〔2016〕15号)文件精神,教务处于2016年10月24日—12月9日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重点专业的申报评审工作。经评审专家组评审,校党政联席会议审批,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详见下表): 序号 | 院(部) | 申报专业名称 | 立项类型 | 1 | 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校级重点专业 | 2 | 教育科学学院 | 小学教育 | 校级重点专业 | 3 | 生命科学与化学化工学院 | 生物科学 | 校级重点专业 | 4 | 学前教育学院 | 学前教育 | 校级重点专业 | 5 | 数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校级重点专业 | 6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校级重点专业 | 7 | 经济与法政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校级重点专业培育点 | 8 | 城市与资源环境 | 地理科学 | 校级重点专业培育点 | 公示期为2017年1月3日—1月8日,期间若有异议,请向教务处反映。联系人:宋雅、赵倩;联系电话:025-83758143。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7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