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教学名师的示范、辐射作用,激发广大教师参与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提高我校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我校《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办法》(江苏二师人〔2019〕36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附件1),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度校级教学名师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承担教学任务的一线专任教师。已被评为国家或省教学名师的不再参加评选;校级领导(含副职和非领导职务及相当职务)、已退休或在2019年12月底已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教师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 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从教以来,无任何教学事故记录,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2. 教学效果良好,深受学生喜爱。教育理念与教学方式先进,教学成果与教学资源丰富。学术造诣高,影响力广泛。
3. 其他条件参照评选办法(附件1)执行。
三、学院评选及推荐程序
1.本次评选活动实行限额推荐,每个学院推荐人数不超过1人。
2. 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认真填写《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情况汇总表》(附件3)。候选人的年龄、任职年限,论文论著公开发表出版时间,项目成果通过鉴定的时间等,均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表中所填论文论著、教研科研项目限一作或主持,成果获奖限排名前三。
3. 学院召开专任教师推荐会议,同意票超过到会人数的2∕3方可推荐。推荐过程必须坚持标准,择优遴选,推荐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推荐情况和公示情况请如实填写至《推荐表》的相应位置。
4. 经学院推荐的校级教学名师候选人将所在学院签字盖章的《推荐表》(一式5份)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石湫校区崇德楼208室)。同时将《推荐表》和《汇总表》电子版打包上传至综合信息平台(http://rsgl.jssnu.edu.cn/)-资讯中心-文件上传-文件上传与提交,选择任务主题“人事-2020-校级教学名师”。
5. 人事处受理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5月下旬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人选并予以公示。
联系人:戴思薇、殷姝媛,电话:025-56226191。
附件:
人事处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