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科研工作量考核和奖励办法》(苏师院〔2015〕12号附件6)等文件要求,2019年度科研奖励工作即将开展。2019年度科研奖励数据将继续直接从我校综合信息平台中生成,请所有人员登录综合信息平台查询核对各自所填报信息的审核意见,个别未更新或登记的成果请于截止日期前完成补登并及时关注审核意见。对审核意见如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向科研处书面或口头反馈。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查询核对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止,未提出异议者,默认为接受审核意见。科研处将以3月31日截止的审核意见作为奖励依据。截止日期后补登、补报、补审的结果不再奖励。
二、相关事项说明
1. 本次核对的信息是指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所取得的各类科研成果的审核意见及科研项目信息。
2. 个人已经录入但是本人“未确认”的数据,系统自动不予进入审核和统计程序,因此这些记录不列入工作量和奖励计算。
三、查询与反馈方式
1. 科研成果的审核意见请登录综合信息平台“科研管理”栏的“成果录入与编辑”及“知识产权申请与管理”模块分别查询。
2. 科研项目的详细信息请登录综合信息平台“科研管理”栏的“项目申报与管理”模块查询。
3. 如对审核意见或项目信息有异议,请咨询科研处工作人员。科研成果相关问题可联系过琳;科研项目相关问题可咨询汪紫宁。
科研处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