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部门:
2019年度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项的申报工作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深入研究阐释新时代我们党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最新理论成果,深入研究回答新时代南京市高质量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和挑战,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培根铸魂的作用,为高质量推进“强富美高”新南京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二、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本次招标项目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项,以及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青年)项目。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项。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意识形态领域前沿问题。专项安排7个,每项资助研究经费8万元。
2. 重大项目。侧重南京发展道路和发展战略研究,由评审委员会从申报的重点以上项目中圈定。重大项目安排3个左右,每项资助研究经费15万元。
3. 重点项目。侧重南京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亟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研究成果立足转化应用,提出务实管用的对策建议。重点项目安排6个左右,每项资助研究经费8万元。
4. 一般(青年)项目。兼顾应用对策研究与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对策研究类项目的成果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基础理论研究类项目的成果要有深度、有新意。一般(青年)项目安排30个左右,每项资助研究经费5万元。
三、研究时限和成果要求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项,以及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青年)项目中的基础理论研究类项目研究时限为一年,应用对策研究时限为半年。项目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并附5000字左右的成果精简版。
2. 所有项目研究成果的核心观点和重要对策须刊登于《南京智库成果专报》。
3.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项研究须有1篇论文(或研究报告)在C刊(含C扩)或省级以上党报、党刊上发表(1500字以上)才能结项。
4. 重大项目须有1篇论文在C刊(含C扩)或省级以上党报、党刊上发表(1500字以上)才能结项;重点项目须有1篇论文在省级社科理论刊物发表才能结项。应用对策研究类研究项目如能够提供市级及以上领导相关批示、政策采纳相关文件、实际应用证明等相关资料,可免于结项鉴定。
5. 研究成果发表时须注明为“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6. 凡研究成果中存在侵犯知识产权、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在学术规范、学术道德、科研诚信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或观点结论有违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刊发后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按终止研究或撤项处理并通报所在单位。
四、申报条件
1. 项目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含处级以上行政职务)。重点以上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青年)项目侧重(但非必须)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申请人(1974年4月1日后出生,包括项目组成员)。项目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 项目负责人同期只能申报一个市社科基金项目,且只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一个其他市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同期最多参与两个市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在研(本公告发布日前未获批准结项)的国家、省、市社科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以负责人身份申报新项目;项目负责人曾经承担国家、省、市社科基金项目,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被中止、撤项的三年内不得申报。
3. 鼓励与党校、社科研究部门、新型智库等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4. 本次项目申报共确定46个选题方向(附件1),不受理自选选题,但申请人可以根据选题方向微调具体申报题目。
5.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申请人不具备申报条件的;选题不符合本公告附件所列选题方向的;“项目论证”明显简单草率,填写内容有明显缺项的;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申报项目无关的;申请书填写内容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等知识产权争议的。
五、项目评审
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实行学科组专家会议评审,确定建议立项名单,报南京市委宣传部部务会议审定。
根据评审情况,少量达不到资助条件但确有研究价值的项目可转化为立项不资助项目。
六、申报程序
1.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2)和《设计论证(活页)》(附件3)。
2. 申报材料填写完成后请项目申报人于5月6日前登录我校综合信息平台(http://kyc.jssnu.edu.cn/)(“科研管理”→“项目申报与管理”→“个人项目申报与管理”→“本人项目申报”→“点击申报或录入”→选择“2019年度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项”,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最终版本的申报材料,提交信息并确认。
3. 申报材料纸质版3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请项目申报人于5月6日前报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王瑾、汪紫宁
电话:83758277,83758262
科研工作QQ群:309980187
附件:1. 2019年度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项选题方向
科研处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