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了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课条件
(一)申报开设课程教师所需资格
任课教师必须是持有教师资格证的本校教师,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具备良好的教学素质和教学能力。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助教,经其所在院部审核批准也可申报。凡未完成院部交付的专业课教学任务或发生过教学事故的教师不得申报。
(二)开设课程要求
1.课程名称规范,教学大纲完整,教案中的授课实施计划能反映实际教学进程,考核办法既体现严格要求又适应公选课特点。
2.课程的选题必须面向全校学生,着眼于学生综合文化素质的全面提高。内容的安排要适应学生跨类选修的需要和普遍接受程度,避免过分专业化。
3.所开设的课程应符合任课教师专业背景,教学效果良好。
4.所有开出的公选课,均需布置平时作业,进行平时测验以取得平时成绩。期末按要求进行考查。
5.所有课程(含赏析类课程)播放影像资料学时数不得超过本课程总学时数的25%。
二、申报与遴选
(一)申报材料:
1.《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简称开课申请表)(附件1)
2.《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课程教学大纲》(简称教学大纲)(附件2)
3.《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课程教案》(简称教案)(附件3)
开设课程中有播放影像资料的,申报教师必须在教案中备注每一次课程中播放影像资料的教学时长。
(二)申报门数:每位教师每学期只能申报1门公共选修课
(三)申报时间:2018年12月10日前
(四)申报流程:
1.电子文档:每位申报人将填写规范的开课申请表、教学大纲和教案电子文档上传至综合信息平台(“文件上传——文件上传与提交——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公选课申报”)。
2.纸质材料:每位申报人均需提交纸质开课申请表。开课申请表须经申报人所在院部教学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交至教务处教务科。
(五)遴选工作: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遴选,并公布遴选结果。
通过遴选的教师若放弃开课(因病等特殊情况除外),则一年内取消再次开课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