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教师教学考核工作的通知(12月6日前)
各学院、部门:
为准确评价我校教师教学质量,提高教学水平,根据《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核办法》(江苏二师教〔2018〕13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教师教学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激励与鞭策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学生培养和教学质量提高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所有承担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和在学校管理岗位、教辅岗位工作具有教师系列职称的教师;试用期内的教师按其任职资格进行考核;脱产进修1年及以上人员可以不参加当年考核。
跨学院兼课教师的考核材料由教师所在学院听取授课学院师生意见、汇总进行综合评分后,纳入本学院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核。在行政管理、教辅部门工作的教师,其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核由任课对象所在学院或课程类别所属学院负责。
三、考核内容
教师教学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围绕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教学成果进行,考核权重分别为30%、40%、30%。具体内容参见《考核办法》,教学成果考核参见《教师教学成果评分细则》(附件1)。
四、考核结果的确定
教师教学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各学院依照分数高低确定“优秀”人员名单,比例不超过参加考核教师人数的20%,且总分≥90分;“良好”比例不超过参加考核教师人数的30%,且80分≤总分<90分,“合格”(60分≤总分<80分),“不合格”(总分<60分)。
经学校批准,外出进修学习,全年无课的教师,教学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学生评教均分低于60分或发生Ⅰ级教学事故的教师,教学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连续两年发生教学事故(至少一次Ⅱ级)的教师,教学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五、考核程序
1. 2019年12月3日—2019年12月5日
各学院成立教学考核小组,对考核工作进行宣传布置。教师填写《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核表》(附件2)(以下简称《考核表》),交学院教学考核小组。
学院教学考核小组对教师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后,确定相应的等级,填写《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核成绩汇总表》(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
2. 2019年12月6日
请各学院教学秘书登录我校综合信息平台(http://jwgl.jssnu.edu.cn/)→“资讯中心” →“文件上传”→“文件上传与提交”,统一将本学院考核材料(《考核表》、《汇总表》)上传至“2019年度教师教学考核材料”栏目。完成系统申报后,请将书面材料A4双面打印2份,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敬业楼302室)。
联系人:宋雅、赵倩,邮箱:jyk8143@163.com,电话:025-56226208。
附件:1.教师教学成果评分细则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