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部门:
经各二级学院申报、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评审,报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确定以下学生工作“一院一品”特色项目予以立项。其中,重点项目4项、一般项目4项。现将立项情况通知如下:
一、重点项目
1. “彩虹伞——关爱农村儿童、倾心文化传递”致远志愿服务(学前教育学院)
2. “曙光行动”——传统音乐进校园(音乐学院)
3. 行走的教科——基于GPS的学生工作走动管理实践创新(教育科学学院)
4. 文心书香校园(文学院)
二、一般项目
1. 新时代引领新青年启航——“青航”成长育人计划(马克思主义学院)
2. 笔下生辉,绘美绘心(美术学院)
3. 经典永流传,中英文诗歌传颂(外国语学院)
4. “自然而然”科普公益计划(生命科学与化学化工学院)
三、其他事项
以上项目建设发展期为2年。
为推进项目建设发展,学校给予立项资助,其中,重点项目每项10000元、一般项目每项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