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进一步落实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苏师院教字〔2017〕16号)相关要求,决定在第一阶段各院部自查基础上,由教学督导及教务处相关人员对各教学单位进行重点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4月24日—28日,具体时间和分组安排详见附表。
二、检查内容
1.听取各院部第一阶段自查情况汇报,重点主要包括期中教学自查总结报告、学士学位授权单位(6个首批升本专业)迎评支撑材料、其他专项工作等。
2.召开学生座谈会,通知另发。
附件:1.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表.xls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