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黄梁发布时间:2017-04-28

各院部、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经研究,决定在2017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依照《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执行。

二、评选程序

1.评选工作以学院为单位组织进行,各学院要根据分配名额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

2.请被推荐学生登录奥蓝系统(学生版-事务办理-优秀毕业生登记)填写相关信息、主要事迹和人生格言并上传生活照一张(不要超过1M,学院辅导员、学工办主任网上审核。

3.各学院网上审核无误后将推荐名单公示三天。被推荐学生应填写《江苏第二师范学院2017届优秀毕业生评审登记表》(附件1),表格一式两份,表中所填内容须与奥蓝系统填写内容一致并上交符合评选条件的纸质材料,申请表和申请材料于512日前交至学工处。

4.请各学院推选1-2名优秀毕业生准备毕业感言,我们将集中安排时间到各校区拍摄,拍摄时间另行通知。

5.学生工作处对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审核后,报院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批准。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广泛宣传,认真组织,以此次评选工作为契机,切实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

2.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标准,充分听取师生意见,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

3.各学院要认真审核相关填写信息,确保各项信息真实准确无误,保证评选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