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南京市计生系列保险的通知

发布者:黄梁发布时间:2017-05-11

各院部、部门:

根据南京市计划生育保险工作规定,我校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可参加南京市计生系列保险。

目前,南京市计生系列保险有两个方案:

方案一:适用于教职工子女。参保对象为出生满月至十八周岁的大、中、小学学生和幼儿。险种为意外伤害保险、疾病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等。保费100元,保险期1年。详见具体保险方案。

方案二:适用于教职工父母的意外伤害险。参保对象为年满50周岁至80周岁的老人。险种为意外伤害、意外身故、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和意外伤害住院津贴等。保费为每人每年40元,每位被保险人限购2份。详见具体保险方案。

请通知需要办理计生保险的教职工在所属二级单位计生协会理事处填表和缴纳保费,或直接到草场门校区教辅楼202后勤处综合科二来办理。参保截止时间为2017610日。

后勤处综合科二联系电话:83758521 联系人:魏美华、赵楠茜

                                                                          

 

                                    后勤管理处

                  2017510

 

附件:1关于计生系列保险的补充说明

2.南京市鼓楼区计生系列保险方案(100元)

3.计划生育系列保险(二)

 

附件1

关于计生系列保险的补充说明

1.由于二胎政策已全面放开,所以两个保险方案中所涉及的独生子女的要求已全部取消。第一个方案中,一个家庭中的所有孩子只要符合年龄要求都可以办理此项保险;第二个方案中为父母办理的意外伤害险,不再要求子女是独生子女。

2.根据人寿工作人员建议,如果出险,应在10天内向人寿保险公司报案。先在保险公司报销住院费用,报销比率是55%1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时要告知工作人员你需要拿回住院发票原件,再凭拿回的发票原件在学校进行正常报销。即参保人在学校的报销不受保险公司已报金额的影响,可以享受两次报销的机会。

计生系列保险方案一(100元).doc计划生育系列保险(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