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申请表(2016年9月启用)

发布者:黄梁发布时间:2016-09-05

重修流程

 

 

1. 学生本人填写重修申请表(一式三份)

2. 学生所在学院院长签字

3. 任课老师确认签字(公共课请联系教务科确认重修班级)无论学生是否跟班重修,均需任课老师确认。

4. 教务处签字

5. 一份学生本人留存,一份学生送所在院部留存,一份教务处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