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部门:
根据《江苏第二师范学院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苏师院教〔2016〕14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江苏第二师范学院重点专业的通知》(苏师院教〔2016〕15号)精神,经评审专家组评审,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批,江苏第二师范学院2016年度重点专业评审结果如下:
序号 | 院(部) | 专业名称 | 立项类型 |
1 | 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校级重点专业 |
2 | 教育科学学院 | 小学教育 | 校级重点专业 |
3 | 生命科学与化学化工学院 | 生物科学 | 校级重点专业 |
4 | 学前教育学院 | 学前教育 | 校级重点专业 |
5 | 数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校级重点专业 |
6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校级重点专业 |
7 | 经济与法政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校级重点专业培育点 |
8 | 城市与资源环境 | 地理科学 | 校级重点专业培育点 |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