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7〕1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师院教〔2017〕4号)文件精神,我校将于近期开展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暨江苏省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推荐申报的教学成果需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学校教学规律和学生培养规律;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具有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取得较高认同度,产生积极影响。
2.原则上每项成果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3个,主要完成人不超过5人,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3.所有申报的教学成果均应经过实践检验。检验时间指教学成果正式付诸实施或试行的时间,不含研讨、论证时间。今年申报的教学成果奖实践检验时间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
4.鼓励申报人在本单位、跨单位、跨院校间有机整合成果,提升成果竞争力。
二、评选程序
1.推荐:各院部成立相应教学成果奖推荐小组,对本单位申报成果进行审核、遴选和推荐。
2.评审:学校组织教学成果奖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提交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
3.公示:学校对拟获奖成果进行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教学成果持有异议,须在公示之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4.表彰:经公示无异议的成果,报学校审议通过后,进行表彰和奖励。
学校将对评选出的校级优秀成果进行项目整合,择优推荐参加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
三、提交材料
1.填写《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表》(附件),完成申报成果报告(不超过3000字)。
2.反映教学成果的佐证材料(公开发表的论文、师生获奖材料、鉴定书、有关评价意见等)。
四、时间安排
1.请各申报单位登录我校综合信息平台(http://jwgl.jsie.edu.cn/)→“资讯中心” →“文件上传”→“文件上传与提交”,将所有材料上传至“2017年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栏目,系统显示“添加成功”即可。
2.综合信息平台提交截止日期为3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3.请各申报单位完成系统申报后,于3月6-7日集中将纸质版的《申报表》和成果报告(A4双面打印5份)、佐证材料(编印目录,装订成册,1套)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教学楼205室)。
4.联系人:宋雅、赵倩,邮箱:jyk8143@163.com,电话:025-83758143。